今天早上來到公司,隨手就開了新聞看看,看來看去不小心看到了這一篇,
「無視法令! 國賓影城禁帶外食」
這讓我想到N年前,兔包還是學生時,跟朋友去看電影發生的小小插曲.....
好吧! 當初我對「外食」這兩個字有很深的誤會。我一直覺得這可麗餅,也是在華X威秀這棟建築物裡面買的啊! 怎麼會是外食呢?
到了後來才知道,他們除了自己戲院裡面販賣的爆米花可樂之外,一律都算是外食啊! (恍然大悟中)
不過僵持不下也不是辦法,眼看電影就要開始了,在外面都可以聽到預告片的聲音....
只好忍痛將吃了一半的可麗餅交給對方保管....
雖然對方很"貼心"的叮嚀我,電影散場後,可以將可麗餅領回,但是......
誰
敢
領
啊
!!
都不知道這兩個小時中,我的可麗餅受到了甚麼樣的待遇....
雖然只是一個吃了一半的可麗餅,但是被戲院沒收真的太誇張了。就因為N年前的這件事,除非是萬不得已,我真的不太願意到那邊去消費。
希望那間戲院,現在不會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了。